炎炎夏日,很多人都會開始挑選抗UV商品,當然太陽眼鏡也不例外。一般人戴太陽眼鏡當然是為了遮住刺眼的陽光,防止紫外線傷害眼睛罹患疾病,而戴上太陽眼鏡也給人一種神祕感的氣質,不過市面上到處都有販賣太陽眼鏡,小從一般的商店,大到專業的眼鏡公司都有販售,到底什麼樣的商品是可信的呢?

消基會表示,太陽眼鏡必須明確標示:一、商品名稱。二、生產、製造商名稱、電話、地址及商品原產地。屬進口商品者,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、電話及地址。三、商品內容:主要成分或材料。淨重、容量、數量或度量等;其淨重、容量或度量應標示法定度量衡單位,必要時,得加註其他單位。四、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。但有時效性者,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。五、其他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標示之事項

消基會也表示,抽查市面上八家眼鏡品牌、五家大賣場的太陽眼鏡,92%標示不合格。而且雖都宣稱太陽眼鏡具有抗UV效果,但抗UV程度都有所不同,消費者如果購買來路不明的太陽眼鏡,可能就要注意商品是否有瑕疵,而且也要注意販賣商的動向,免得將來發生問題,卻求償無門。


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聞稿說到,雖然一般有色的眼鏡就具有防止紫外線的效果,不過劣質的鏡片,久了就不具有抗UV效果,甚至有色鏡片還會危害眼睛健康。經濟部檢驗局檢驗市售太陽眼鏡時發現,大部分的太陽眼鏡標示不清,甚至還有標示不實的情況。消基會也提到,大部分業者並非落實標示「太陽眼鏡抗UV效果標示」的相關法規,商品也被業者過度誇大。

經濟部檢驗局提出幾個選購原則可供民眾參考:
1.太陽眼鏡在戴上之後,朋友或旁人看不到眼睛,這才足以阻絕紫外線。若透過鏡片仍能在看到自己眼睛,表示鏡片的鏡色不夠深。
2.選購時,可將鏡片對準某一垂直或水平線,鏡片上下移動時,線條如果不會因為錯覺而變化,那就及格了。
3.眼鏡拿在手上時,觀察鏡片折射顯示的物體,如果呈波紋或扭曲,就表示是劣質鏡片。
4.戴上眼鏡,若鏡框碰到睫毛,就代表不標準。
5.鏡片的顏色以茶褐色、墨綠色及灰色為佳。
6.選擇品牌,選擇安全,也選擇售後服務。買路邊攤的太陽眼鏡,無售後服務,品質參差不齊,只求好看不求品質,小心,害了自已的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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